您的位置:首页 >汽车文化 > 正文

10月10日至年底喀什交警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专项行动

2023-08-14 22:21:21

机动车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为遏制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多发态势,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交通环境,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安排部署喀什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18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在喀什地区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原则,规范假牌套牌违法行为受理办案流程,提高处理效率;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回应群众关切;清除互联网平台制售假牌证信息,清查制假源头;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形成严管氛围,有效遏制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多发态势。

组织领导

喀什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成立“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统筹推进、跟踪问效、推广经验。各县(市)公安局、塔西南公安局交管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具体负责工作组织推进工作落实。

工作重点

群众举报的假牌套牌车辆;集成指挥平台部级重点车辆“黑名单”数据库中的假牌套牌嫌疑车辆;1年内2次以上补办机动车号牌记录的车辆;各地研判比对确定的假牌套牌嫌疑车辆。

行动措施

(一)研判布控。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应用大数据建模、车辆图片智能识别等技术研判情报,交警支队下发套牌假牌嫌疑车辆“黑名单”进行布控,将嫌疑车辆信息推送至集成指挥平台全网布控,实现精准打击。

(二)联动查缉。强化网上网下联动,确定专人通过指挥调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缉查布控系统,加强对嫌疑车辆的自动巡查、监测预警、轨迹追踪。一旦集成指挥平台预警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要立即锁定目标,扁平化指挥,依托执法站、公路卡口、收费站、服务区等阵地就近处警、精确拦截、精准查缉,加强路面查缉比对。充分发挥公安检查站、便民警务站、农村“两站两员”参与交通管理作用,形成多警协作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和宣传力度。

(三)重点排查。坚持路面查缉与场所排查相结合,深入辖区二手车交易市场、停车场、车辆修理厂、报废车回收企业、汽车美容装饰网点排查,对长期在本地行驶的车牌与车明显不符车辆、“旧车新牌”“新车旧牌”车辆,逢疑必查。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共享停车场数据信息,加强进出停车场车辆的比对,及时查处假牌套牌车辆。

(四)清查源头。加大假牌套牌假证违法当事人的询问力度,深挖线索,延伸治理,查清假牌套牌假证来源以及制假售假源头,会同相关警种、部门打击制假售假窝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巡查,发现网络平台售卖伪造牌证、变造号牌工具、翻牌器、可拆卸车牌架、号牌贴、挡牌罩等信息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警种约谈相关互联网企业,依法关闭相关网站、网店,切断网络制售假牌套牌假证渠道。

(五)斩断渠道。针对假牌套牌假证通过快递邮寄的特点,协调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快递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收寄验视责任,对非公安交管部门交寄的或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车辆牌证,一律不得寄送。对不落实收寄验视、寄送假牌套牌假证的快递企业,会同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约谈,督促整改,依法处罚,切实切断假牌套牌假证运送途径。

(六)依法打击。依法严处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罚款、拘留处罚和记分措施,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车辆有盗抢、走私嫌疑的,要移交刑侦、海关缉私部门立案查处。对使用假牌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在查明事实基础上,责令违法行为人全部依法接受处理。

(七)联动惩戒。对查处的假牌套牌违法行为,及时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开公示,并推送“信用中国”网,实施联合惩戒。对出租车、网约车、军车假牌套牌问题,要通报相关部门加强源头治理。